T省机械总公司一()分厂原是个年亏损四十万元的企业,1983 年,程戈与总公司签订了()承包一分厂的合同(),期限两年。他上任后,大刀阔斧进行改革,使工()厂在五个月内就盈利()二百万元,但到84年春,厂长程戈却向法院提起诉状,告总公司党委以权代法。法院受理此案后,经济审判庭庭长郭刚动承担了审理任务。而总公司党委()得知程戈已上告法院,十分震惊纷纷出面要程戈撤回起诉,但遭()到程戈的拒绝。这个案件表现简单,但牵扯到很多方面(), 特别是被()程戈开除的五名职()工中,有一名是省委第一书记的小舅子。法院院长特别在开庭前告诫()已被市委内定为下()任法院院长的郭刚慎重行事,但()郭刚则决心以法律为准绳审理此案。后法庭()经多()次调查,公开审理此案件,并判程戈胜诉。但到1985年秋,程戈在合同一到期后就被免去厂长职务,郭刚则被调到郊区法院“锻炼()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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